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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8〕79号
污水处理三期土建工程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8〕79号
2、项目名称:污水处理三期土建工程。
3、招标单位: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
4、项目简介: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污水处理三期土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每日处理污水8万m3。拟建厂址位于一、二期的东南侧,东临清潩河,西临厂区四期预留地,北临二期工程,南临现况湿地。占地面积约5.98ha。
5、资金预算:一标段:25506071.33元;二标段:8635754.72元;
三标段:10179920.82元;四标段:12896077.66元;
五标段:工程合同额的1%。
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
8、资金来源:自筹。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五个标段:
一标段:生物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建设;
二标段:沉淀池建设;
三标段:鼓风机房及总变电室、储罐棚、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细格栅间及曝气沉淀池、砂水分离间、栅渣压榨间、进水泵房及粗格栅间建设;
四标段:生产用水泵房、砂滤池、配电室、水质分析小室、最终出水井、次氯酸钠接触池及巴式计量槽建设;
五标段: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1、一至四标段:
1.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五标段:
2.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2.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自2015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4、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两个标段报名,但只能按先后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参与报名。
2、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2日9时30分。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7室。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樊剑磊 电 话:0374-5166226
代理 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蔡小彪 电 话:1313741793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