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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项目总承包(EPC+F)及监理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市投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项目总承包(EPC+F)及监理” ,已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项目代码 :2312-411051-04-01-274970)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许昌市市投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F)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F2023093
2.2 工程概况: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项目占地60.51亩(面积40341㎡),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8000㎡,地上建筑面积约35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
2.3 招标单位:许昌市市投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4 合作模式:招标人采用“EPC+F”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方。
2.5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许昌市示范区。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项目总承包(EPC+F);
第二标段: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项目监理。
2.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9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1. 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费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金额的95%为最高限价;2.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的48%为最高限价,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采购费审定金额作为收费计算基数。
3.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60%:40%比例进行投资,年投资回报率以5%为最高限价。
第二标段: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采购费金额为基数,费率为0.8%。
2.6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全部内容,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通过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第二标段: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7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420日历天。
第二标段: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8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
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以投标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河南 ” 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 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3.4.1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4.2 本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 》“系统用户注 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
xx.html)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 ;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08时30分。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 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 C 座) 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 CA 数字证书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许 昌 市 ) — — 进 入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点击“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在系 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 询问、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市投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与钧都路交叉口老年大学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60311
监督部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75516
代理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6幢3层5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337476877
许昌市市投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15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 ”,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
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 ”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
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 ”对 话框或“新增质疑 ”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 ”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 ”按钮进 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 ”按钮, 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清风教育中心项目(二标段)23.12.15
清风教育中心项目(一标段)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