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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S2020001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许昌市灞陵河(原清泥河)塘坊李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灞陵河(原清泥河)塘坊李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许开发改【2020】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S2020001
2.2项目概况:工程内容包括现有闸全部拆除;新建水闸上游连接段、铺盖段、闸室、消力池、海漫及防冲槽;配套闸门、液压启闭系统、变电设备、电气设备、水文及安全监测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相应管理房等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塘坊李村,小泥河支流灞陵河(原清泥河)上。
2.4 招标控制价:7861416.45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rccr.cwun.org)信用信息公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rccr.cwun.org)信用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rccr.cwun.org)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内容均以网页版公示为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
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两份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7日8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18939110503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462179027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2020年3月2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如有新版本,请以最新版本为准)(如有新版本,请以最新版本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