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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0020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魏都区五一路、光明路和向阳路护栏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魏都区五一路、光明路和向阳路护栏提升工程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19】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20020
2.2建设地点:魏都区五一路、光明路和向阳路。
2.3建设规模:项目拟拆除现有已破旧铁艺栏杆6331m,重新安装无缝钢管栏杆12128m。其中向阳路拆除铁艺栏杆3126m、拆除栏杆基础42m³,安装无缝钢管单跨2m栏杆4380m,单跨1.82 m栏杆859 m;五一路拆除铁艺栏杆3205 m,安装无缝钢管单跨2 m栏杆4794 m、单跨1.66 m栏杆812 m;光明路安装无缝钢管单跨2.5 m栏杆1200 m、单跨2.45 m栏杆53 m、单跨1 m栏杆24 m。
2.4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1242028.24元,二标段:1428146.22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为五一路护栏提升;二标段为光明路护栏提升和向阳路护栏提升。
2.7计划工期:均为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2日08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151885017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宏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13598978466
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0年1月17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
会以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