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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S2019026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段)二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段)二期,已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许开发改【20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S2019026
2.2建设地点:颍汝干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段
2.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堤顶道路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左岸桩号27+808~27+986、28+119~28+245原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路面;右岸桩号27+355~28+287加宽原混凝土道路至5m并铺沥青路面。(2)景观绿化工程:对干渠两岸管理范围(左岸12m,右岸15m)实施景观绿化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813253.8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住所地人社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2019年6月1日到2019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相关缴纳凭证)。
3.6投标人不能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河南”(http://www.credit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不能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能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7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不能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以网页公示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9 时30 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内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4-8588029
代理机构:河南远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智慧大道中央金座D座5层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电 话:0374-2791566
行政监督部门: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内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4-8581863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2019年 11 月 6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