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工程建设(地产、产权)   0374-2968718
     政府采购   0374-2968687
     开标评标   0374-2968037
     保证金保函   0374-2968027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0374-2961598
   
XCGC-F2019237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市中央公园(魏都区段)亮化提升项目电力增容及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中央公园(魏都区段)亮化提升项目电力增容及景观照明工程,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区发改【20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编号:XCGC-F2019237
(二)项目建设地点:一标段位于中央公园;二标段位于中央公园永昌东路-清苑路及清苑路-文轩路魏都区段。
(三)规 模:亮化提升电力增容主要包括外630KVA箱式变压器2台、落地分界开关柜、环网柜及基础、电力电缆、顶管及检查井等内容,景观照明提升包括中央公园永昌东路-清苑路及清苑路-文轩路魏都区段抱树灯、投光灯、水波纹灯、图案灯、电脑摇头灯、线条灯、洗墙灯及芦苇灯、荧光灯、石头灯、鹤灯、鹿灯、小鸟灯等小品灯和景观灯、标识牌等灯具及其配套电源、配电箱、电缆管线等内容。
(四)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监理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五)招标控制价:一标段:862619.97元;二标段:7754061.78元;三标段:133562.00元;
(六)一、二标段施工工期:均为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为许昌市中央公园亮化提升项目电力增容工程,二标段为许昌中央公园魏都区段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三标段为中央公园亮化提升电力增容和魏都区段景观照明提升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二)投标人在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12 日8时30分。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四)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中段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4-5056167
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宏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37469026
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