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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J2019010 号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国道240线(原省道220线)周庄中桥加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40线(原省道220线)周庄中桥加固维修工程已由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许交办【2018】173号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文【2019】106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XCGC-J2019010 号
2.2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境内。
2.3项目建设工期:6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周庄中桥位于国道240线(原省道220线)许昌市城区西环路段,桥梁中心桩号K797+929(原中心桩号k65+329),桥梁全长35.04米,桥梁净宽24米,上部结构为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本项目主要是对桥梁加固。
2.6招标控制价:1225001.00元;
2.7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交安的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两份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8日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许昌市七一路60号
项目负责人:牛女士
联 系电 话:15993668872
代 理机 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开发区西三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14层
项目负责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090289232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如有新版本,请以最新版本为准)(如有新版本,请以最新版本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