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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9220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交通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交通整治项目,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城市审【2018】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9220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许昌市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计划拆除环岛及周边导流花坛,恢复成沥青路面并渠化交通导行,项目共涉及路灯改造、道路改造、给排水改造、交通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改造文峰路380m,八一路265m,新建支路80m,现状排水检查井雨水口加固16座及拆除人行道、沥青路、标志牌等。
二标段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主要为栽植大叶女贞15株,实生银杏36株,栾树31株,造型油松6株等,新建陶红色透水砖园路59.63㎡等。
2.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7704821.96元;二标段:648489.13元。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
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2日10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21661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
项目负责人:牛女士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569464449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0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