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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9218许昌瑞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公园(永昌大道至芙蓉大道段)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18 17:59:03 来源:本站编辑

XCGC-F2019218许昌瑞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公园(永昌大道至芙蓉大道段)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央公园(永昌大道至芙蓉大道段)亮化提升工程,已由许昌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以许示范发改【201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瑞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9218    

2.2项目概况:中央公园(永昌大道至芙蓉大道段),包含芙蓉广场、中轴水系(2017年建成区)、提升区(2018年新建区)三个区域。

建设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央公园。

2.3招标控制价:7174044.99元。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企业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1011930分。

6.3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开标1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许昌瑞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许昌市魏武大道

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15993609550

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许昌市劳动路1567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374-2771160  13782222730

 

 

许昌瑞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991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3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附件下载:中央公园亮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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