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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城市管理局长葛市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市政设施修复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城市管理局长葛市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市政设施修复工程),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城市【2023】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23]GZ016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城市管理局长葛市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市政设施修复工程)(不见面开标)
2.3建设地点:长葛市城区
2.4项目建设内容:长葛市城市管理局长葛市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市政设施修复工程),包括车行道铺油,大理石人行道路面、透水砖人行道路面、大理石侧石、混凝土侧石、树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7招标控制价:12601517.40元 (其中包含①道路修复工程2500697.07元;②无障碍缘石坡道改造工程2237598.21元;③人行道步砖提升工程7317343.32元;④花池石、树池石、道牙石提升改造工程545878.80元)。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3.4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 9 时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 6号楼507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及《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葛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8737437566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7号楼
监督部门: 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0374-6896278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住建局11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73746699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108号20层2007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 0374-6189526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投标担保:不收取。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规定,在政府投资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根据《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投标保证金并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长公管委【2022】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填写)。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