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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20〕27号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昌市石梁河、老潩水水系连通工程(一期)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27号。
2、项目名称:许昌市石梁河、老潩水水系连通工程(一期)。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12日。
二、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原内容为“3、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前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现变更为“3、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原内容为“(四)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评委老师须对可清标定额商务标和不可清标定额商务标分别进行评审,仅需对其中一个定额的综合信用标及技术标评审,按照两定额部分在招标控制价中的占比,投标人最终得分=(可清标定额商务标得分*0.9625+不可清标定额商务标得分*0.0375)*0.5+综合信用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现变更为“(四)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评委老师须对可清标定额商务标和不可清标定额商务标分别进行评审,仅需对其中一个定额的综合信用标及技术标评审,按照两定额部分在招标控制价中的占比,投标人最终得分=(可清标定额商务标得分*0.9625+不可清标定额商务标得分*0.0375)+综合信用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三、其它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负责人:杨会芳
电 话:13849880890
代理机构: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齐小换
电 话:13782288180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