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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建工公字〔2018〕53号
建许昌市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
北海周庄水乡及建安中学项目区内电力线路迁建工程(10KV)部分设计(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一)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聚贤街南侧。
2、建设规模:从尚集变出16路10KV线路向东沿周庄街路南向东12路至魏文路后,向北6路至新元大道,向南6路昌盛路,变电器向西4路至滨河路,尚25,28自文峰北路向南至镜水路与原有线路连接,尚14,18沿昌盛路南向东采用架空方式。
3、招标控制价:802800.00元。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 2018 年5月9日至 2018 年 5月1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于2018年5月30日9点3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有5家。
二、项目开标数据表
招标人名称 |
许昌市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北海周庄水乡及建安中学项目区内电力线路迁建工程(10KV部分)设计(二次) |
||
开标时间 |
2018年5月30日9:30分 |
开标地点 |
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评标时间 |
2018年5月30日11:00分 |
评标地点 |
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
开标记录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密封 情况 |
对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 |
新华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801187.00 |
15 |
合格 |
陆朝文DF164100279 |
完好 |
无 |
德昱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797400.00 |
15 |
合格 |
方五洲DF104100081 |
完好 |
无 |
河南兴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737800.00 |
15 |
合格 |
时可DF111100137 |
完好 |
无 |
河南华电金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802500.00 |
15 |
合格 |
周金民DG14400879 |
完好 |
|
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756000.00 |
15 |
合格 |
符国录DG114100248 |
完好 |
无 |
招标控制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
802800.00元 |
15 |
合格 |
三、评审情况
(一)初步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无 |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
|
1 |
新华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原因:项目负责人、其它主要人员不符合2.1.2资格评审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P28第3.5.5要求:项目负责人、其它主要人员应提供社保交费证明复印件)。 |
2 |
德昱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因:项目负责人、其它主要人员不符合2.1.2资格评审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P28第3.5.5要求:项目负责人、其它主要人员应提供社保交费证明复印件)。 |
3 |
河南兴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原因:未响应2.1.1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授权委托书无委托期限)。 |
4 |
河南华电金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原因:项目负责人、其它主要人员不符合2.1.2资格评审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P28第3.5.5要求:项目负责人、其它主要人员应提供社保交费证明复印件)。 |
5 |
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因:项目负责人、其它主要人员不符合2.1.2资格评审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冯国庆、郭向红不符合招标文件P28第3.5.5要求:项目负责人、其它主要人员应提供社保交费证明复印件)。 |
四、评审结论:
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评审,五家单位均未通过评审,宣布流标。
五、公示期: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
项目负责人:白舸 电话:18637428895
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石磊 电话:18937498755
七、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许昌市建安区新元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