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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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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1-09 09:32:23 来源:本站编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72日至8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巡察回头看9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920日至1219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办发〔202162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2231号)《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许办〔202312号)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党组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已在10月份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八届许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许办〔202311号)《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办〔202312号)等文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上级关于常态化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安排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二是力戒重布置轻检查的形式主义作风,中心将常态化巡察整改列入2025年度整体工作谋划,先后5次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上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常态化巡察整改工作。三是进行责任追究。中心党组书记于1119日对当事人进行约谈,班子成员要将整改情况纳入2024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2.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靠前监督、主动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主动开展监督工作,先后4次参加中心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1018日参加中心党组民主生活会,落实组组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问效。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台账,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问效。

3.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缺乏辣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书记牵头拟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党组和班子成员通过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摆问题,撰写了高质量的对照检查材料。1018日上午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任黄自正主持会议,并代表中心党组领导班子作了全面深刻的剖析检查,并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和开展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接受各位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其他班子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我批评。3名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了严肃而坦诚的批评,提出了12条意见,做到了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4.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同志党员意识淡薄问题,分别制定了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措施,但实际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党员教育,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截至127日已开展集体学习12次,有效提升了全体人员政治素养和责任意识。二是健全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对中心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文件进行查漏补缺,出台《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制度》,进一步筑牢了制度防线。三是从严从细,严格执行。加强纪律作风检查督查,让工作作风严格起来。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分别进行了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年度谈话、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谈话和干部提拔轮岗任前谈话。

5.上轮巡察反馈的党务工作人员频繁更换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1名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承担党组日常工作,明确党支部各委员工作责任,保持党建工作力量的持续性、稳定性。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9月份以来,每周开展内部培训,3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提升了党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6.上轮巡察反馈的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只有同意意见,没有表态发言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党组研究干部任免程序,详实准确汇报拟任免人员情况,党组成员围绕拟任免人选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如实详细记录每名党组成员对拟任用干部的各方面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决议情况。

7.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门户网站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错误不断问题纠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因省政府采购网域名更换造成的20214月至20247月政府采购公告附件死链万余条,逐条完成网络地址修改。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审核力度。三是利用移动铀媒网站监测软件,提前检测发布信息,加强对网站信息的监控、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错别字和链接问题。四是对系统进行优化,上线合规性检测功能,实现对招标文件自动化、智能化合规性检测。

8.制定的用制度依规管理专家措施,2021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一标一评价工作的通知》,而《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一标一评价工作的通知》直至20234月才印发。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24117号)。认真做好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一标一评价工作。二是如实记录专家行为,在评价系统内对3名专家无故迟到、放弃评标等行为进行记录,做到有迹可循。三是督促监管部门按时到场监督并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9.上轮巡察反馈的投入运行不久的平台迫切需要升级问题,截至巡察进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刚完成招标,仍未完成投用。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政府沟通汇报。930日与政府办沟通并报送了政银合作相关材料,就政银合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争取政府支持,保障项目顺利进行。二是持续与合作银行进行沟通对接。有效解决后续资金问题,推动交易平台运维升级,升级后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已于822日上线试运行。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持续完善平台各功能模块,大数据分析、数字化见证、智慧化评标等功能模块已完成建设,推动了电子化交易平台向数智化转型。

10.集中整改期间开展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结合自身工作谈体会,不得泛泛而谈,严禁抄袭照搬。二是加强检查比对。上交材料之前由个人认真自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查,确保材料质量。三是责令3名当事人汲取教训,写出了深刻检查。

11.上轮巡察反馈的没有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要扩大远程异地不见面评标合作区域及范围,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和“易采虹”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对接,具备与全国400家交易中心实现远程异地评标条件,为充分利用各地优势场地资源、专家资源,提高评标效率和公平公正性打下基础。二是积极拓展范围。主动与安阳市、商丘市、山东省临沂市、日照市等12个市、县沟通联系,签订远程异地协议,顺利完成与郑州市、安徽省芜湖市等4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首次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合作地市已有28个,实际开展业务的增至12个,扩大了远程异地合作圈。三是创新远程评标系统,实现市中心与县、市、区中心一体化远程评标,既解决了传统远程异地评标的风险,又实现了快捷高效。

12.上轮巡察反馈的投标保证金长期滞留问题,整改就事论事,没有对类似问题全面排查、系统整改,同类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经向市政府上报《关于上交投标保证金利息和退回投标保证金本金的请示》,并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财政部门办理意见已上报,待市政府批复后及时将投标保证金利息上交财政。

13.上轮巡察反馈的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整改就事论事,没有对类似问题全面排查、系统整改,同类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纠正排查。已将收回的退休人员多发工资9119.4元退还财政,将当事人多报的420元差旅费予以收回。并对今年以来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审核检查。二是严肃批评教育。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采取约谈的方式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从中汲取教训,受到教育。三是抓好制度学习。1025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就账务报销制度进行了辅导授课,不仅提高了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也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按规定报销的意识。

14.巡察整改四个融入落实不到位,推进评标办法改革创新的双盲”“评定分离办法,因沟通协调不畅,尚未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市政府、市编办报送关于厘清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部门职责的报告,建议借鉴省内其他地市经验,结合市公管办撤销的实际情况,厘清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管职能。二是已做好“评定分离”系统开发预备工作,待省市方案确定后开始建设。三是已完成“双盲”评标系统开发,并印发了《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双盲”评审工作指引(试行)》,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盲抽”已实现,下步将对“盲评”进行系统测试。

15.结合巡察整改制定了30余项规章制度,但抓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交易质效的若干举措》中的探索智慧化评标的安排,新系统中已开发智慧评标功能,实现电子清标、商务标自动计算分数、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自动出结果等功能;完成与省公共资源在线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能够自动推送交易数据。二是《2024年优化招标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中的双盲+分散评标评标系统已完成建设,实现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盲抽,专家通过评标系统对项目进行盲评,印发了《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双盲评审工作指引(试行)》;全市首例市域一体化评标项目“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陈门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于1112日完成评标;数字见证模块已完成建设,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监控、实时记录、动态跟进、留痕追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24117号),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提示、督促等方式,让各评价主体清楚自己在制度落实中的具体职责,增强其责任感。四是按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交易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分别于1023日、29日,124日举行了许昌学院师生开放日活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众开放日活动。五是按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交易员服务制度的通知》,加强交易员业务培训,提升了交易员综合素质,强化了服务保障效果,根据业主需要对40个项目进行了交易员服务。

16.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充分竞争、节约财政资金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的提醒,项目进场受理后,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就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人主体行为对招标人面对面沟通提醒。印发《关于加强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系统,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防止设置壁垒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已完成与省在线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实时推送交易数据。三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代理活动,督促其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加强合规性审核,优化招标文件编制、提高投标人的参与度和评标标准的科学性。四是认真进行数据统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升数据统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五是对东城区发出工作提醒函,建议东城区管委会加强对本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监管。

17.党组未组织传达学习2022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质量不高,有的照搬照抄网络文章。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1025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逐个进行了发言,党组书记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每月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提前确定研讨交流内容,严格把关,提升研讨交流质量,924日围绕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相关精神的基础上,2名县级领导进行了交流发言。11273名党组班子成员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

18.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情况缺乏督导问效,有的党小组未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整改情况:扎实做好理论武装制度性安排。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每月拟定学习计划,支委委员按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已组织集中学习15次,其中于1025日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利用4个半天专门组织了科级以下干部和其他党员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班,部分中层负责同志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开展了研讨交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1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10名其他党员应训尽训,确保了教育内容、人员、时间、效果的落实。

19.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领悟不深,在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创新交易监管机制等方面持续用力不够,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领悟。于1122日组织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11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论述。根据全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安排,围绕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组织了两次分组讨论。二是厘清部门职责。结合公管委、公管办撤销的实际情况,已向市政府、市编办报送关于厘清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部门职责的报告;印发《市域一体化评标操作指南(试行)》,积极推动市域一体化”评标,探索数字化见证、智慧化评标,提升平台数智化水平,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推行数字监管。结合平台运维升级项目深化“大数据+监管,智慧监管模块已实现大数据的大屏展示、工程、采购项目画像展示,具备围串标预警、招投标主体亲密度分析等功能;已完成与省在线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实时推送交易数据,为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实际可行的监督条件。

20.未按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有2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和党组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5年度工作谋划,1115日党组会研究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党组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三是进行责任追究。中心党组书记于1119日对2名当事人进行约谈。

21.未定期专题研究保密工作,部分涉密人员未按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互联网邮箱未及时清理,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于1127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研究中心机要保密工作。二是完成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开展保密自查1次,组织保密教育2次。三是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及时完善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备案表等,办公室每季度督促各科室清理互联网邮箱并进行抽查。

22.拓展平台交易覆盖范围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省定目录,认真执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积极推动交易目录内项目进平台交易,目前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10个大类,除环境权、林权我市暂不涉及外,其他8大类均已进场交易。二是根据交易目录,逐步完善国土、产权等全流程电子交易模块,产权电子化交易系统已上线,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三是国土交易全流程系统已完成建设,实现国土交易从项目进场、公告发布、竞买人报名、竞买人竞价、成交公示等所有交易环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国土资源交易项目进场。

23.统筹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形成合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联合惩戒。新电子交易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平台已于9月底实现数据实时推送,积极向市信用平台、行政监督部门推送投标企业、代理机构等失信情况,配合开展好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二是上线提醒功能。已上线合同公开模块提醒功能,给当事人推送待办,提醒其及时公开合同。三是设置自动拦截。已对接信用许昌平台,系统在用户注册、下载文件环节自动校验,黑榜名单企业无法注册、下载文件。四是公开主体信息。已上线主体库公示功能,将交易系统中招投标主体的主体库信息在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五是已对“企业诚信库”不合格企业名单进行清理。

24.举报渠道不畅。

整改情况:与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协调,目前相关单位均已在官方网站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同时,在中心网站首页公开各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25.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传导压力。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联合抽查的通报》,将两次抽查结果通报至各单位,督促招标人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针对进场项目逐个进行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建立完善招标投标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重新梳理。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招标采购项目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重新对2023年以来进场项目进行梳理,对照联合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排查,按时报送自查整改台账。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后,各单位均按时报送了整改台账,发现并完成整改各类问题52个。三是重点核查。在第三次联合抽查中,将抽查比例由10%扩大至20%,同时将自查排查工作不力、零报告、不报告的单位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26.发现问题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治理。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和纪委监委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截至11月底,全市招投标领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6条、向行政监督部门移交22条。二是积极探索大数据+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对交易数据、交易主体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实现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甄别预警、招投标主体亲密度分析等功能,为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有力条件。

27.解决群众身边问题不够用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中心门户网站采用飘窗的形式,发布“政采贷”政策解读、操作流程等内容,在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采贷”政策解读,增加宣传覆盖面。同时在中心业务科室和开标现场发放宣传彩页,进行政策宣讲。二是组织政策宣讲。与市财政局采购办配合,召开“政采贷”政银企对接会,让银行、企业面对面进行“政采贷”业务互动交流。三是排查技术故障。针对“网站政采贷项目简介网页无法访问”的问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排查,现已整改完成。

28.我市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于2017年建成投用,随着信息技术和信息化设备更新换代不断加快,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交易服务和监管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平台建设进度,按照项目推进计划表,加快推进平台各功能模块建设,升级后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已于822日上线试运行,目前市县各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均已使用新系统,积极推动电子化交易平台向数智化转型,开发了数字化见证、智慧化评标等先进功能。二是完成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督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全流程交易数据实时传送至省平台,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一张网。三是升级系统后续功能。开发上线大数据分析系统、智慧监管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对交易数据、交易主体信息进行统计分析,通过直观的图表进行展示,实现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甄别预警、招投标主体亲密度分析等功能。四是加强复检核查。巡察反馈的两个问题已向相关部门移交。建立了定期抽查工作机制,联合行政监督部门对2023年以来进场交易项目开展三次抽查,共检查项目41个,发现各类不规范问题58个,移交相关部门问题线索3条,发放整改通知书29份,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五是深刻检视反思。分管领导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平台建设滞后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查摆问题、提升认识。

29.国务院要求“20176月底前,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截至巡察进驻,我市产权交易项目只配置了半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网上拍卖环节没有实现,影响了服务对象参与交易活动的便捷度。

整改情况:已开发上线产权竞价系统,实现产权交易流程从项目进场、公告发布、竞买人报名、竞买人竞价、成交公示等所有交易环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许CQJY-2024008-3罚没资产一批项目拍卖公告于20241211日发布,1218日进行了网上公开拍卖。

30.2023年开始实施的交易员服务招标(采购)人制度,服务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已开展3期交易员培训,确保交易员具备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二是定岗定责。对交易员实行定人定岗责任制,确保了业务高峰时段有足够的交易员应对业务需求。三是加大交易员制度执行力度,定期检查和评估服务效果。四是主动公开。已在门户网站公布对外业务咨询电话,保证了咨询渠道畅通。

3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深入、不具体,泛泛提要求多、结合实际少,2022年以来没有根据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根据全会精神确定年度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列出了任务清单,并逐项抓好落实。二是按照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续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群腐集中整治活动,发现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7个、推动和建立制度14项。三是坚持党规党纪常态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116日组织观看《罪业》警示教育片,1128日上午,组织参观学廉于心·立廉有我党纪教育画展,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3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克服人员较少的实际困难,合理做好人员调配,与中心党组多次进行“组组会商”,集中整改至今4次参加中心党组会议,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问效。

33.重布置轻落实,20233月制定的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易开放日活动措施,仅在2023年开展两次。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交易开放日活动的通知》执行,1023日、29日,124日分别开展了许昌学院师生开放日活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众开放日活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宣传开放日的重要意义,及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具体开放时间及报名办法,拓展报名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度。三是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实地参观、现场讲解、示范演示、交流座谈等方式,使监督员零距离体验交易活动全流程,拉近交易平台和社会各界的距离,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4.重要文件一签了之,上级下达的重要文件如市委印发的《许昌市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要求中心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党组成员仅签阅了事,未作具体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印发的《许昌市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已于10月份党组会进行学习研究,并对文件重新进行签批,对文件中明确的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确保市委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对今年以来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签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对需要落实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对没有作出具体安排的,重新进行签批,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35.文风不实,2022年党组发文有两份内容不同的11号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能力素质。加强教育管理和能力素质提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事业心、责任感。二是提高拟文质量,严格发文管理,所有发文一律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核把关并审签,确保文件的严肃性。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36.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四季度重要学习内容,学深悟透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科学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中共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贯穿于党组议事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当事人回避制度。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商议讨论、党组成员最终表决等环节,避免党组记录不规范的情况再次发生。

37.2022年办公楼租金、慰问驻村贫困户等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加强对“三重一大”相关制度的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规范财务工作程序,涉及“三重一大”的所有事项须经党组集体研究,未经党组研究的资金不得使用。三是进行责任追究。党组书记于1119日对分管财务的领导进行了约谈。

38.推荐优秀党员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推荐程序。推荐前明确标准,党小组结合党员实际表现确定推荐人选,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及时将推荐人选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9.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划分党小组。党支部重新划分党小组,公开各党小组党员名单,确保党组织关系清晰。二是合规处理。中心党支部按规定程序,处理了一名编外人员党员档案缺失问题。三是查漏补缺。已组织排查中心保管的所有党员入党材料,经排查,无党员档案缺失情况。严格人事档案管理,做到用保险柜保存、在档案室保管,同时严格档案查询登记,做到有迹可循。

40.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已会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查处理,派驻纪检组对2名当事人进行诫勉处理。二是提高党务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及时做好党建活动记录,党支部每半年进行检查。

41.中心内设科室领导岗位空缺较多,内设9个科室,正职缺配1人、副职缺配8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后备干部储备。抓好现有45岁以下非领导职务年轻干部的锻炼使用,安排在党政综合管理、营商环境评价等综合岗位、复杂工作中接受历练,从中发现人才。二是努力争取新生力量。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汇报,争取到22025年遴选公务员名额,待遴选年轻干部到位后适时启动干部选拔程序。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既是一个专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持续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思想不松懈、劲头不放松、力度不减弱,锲而不舍地常态化推进整改工作。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夯实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中心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将巡察整改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取得实效。持续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思想,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把后续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巡察反馈全部问题整改清零,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是抓好成果转化,推动常态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坚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统筹一体推进抓整改,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主动作为,创新工作,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68220;邮政信箱:许昌市东城区竹林路与龙兴路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jyzx8220@163.com

 

 

 

            中共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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