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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CQJY-2023006
位于许昌市建设路256号、莲城大道55号的
13处商铺拍卖公告
(1)、位于魏都区文峰办事处莲城大道55号4幢1层东起第2间商铺,建筑面积约100.43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53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37年8月25日止。
起拍价:914415元
(2)、位于魏都区文峰办事处莲城大道55号4幢1层东起第3间商铺,建筑面积约100.43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52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37年8月25日止。
起拍价:914415元
(3)、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0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6.24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23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310472元
(4)、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0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7.03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22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438139元
(5)、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0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7.03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21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438139元
(6)、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05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9.3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19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465826元
(7)、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0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12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18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332716元
(8)、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0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9.3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17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465826元
(9)、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0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9.3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16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465826元
(10)、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1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9.3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12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465826元
(11)、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1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9.3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11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465826元
(12)、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15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9.3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27809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起拍价:465826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商铺,土地使用期限为:
(1)、位于魏都区文峰办事处莲城大道55号4幢1层东起第2间、第3间,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37年8月25日止。
(2)、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的11间商铺,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9月1日止。
2、拍卖成交后,若土地使用期限期满,买受人需按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法规自行续缴土地出让金。
3、委托方协助买受人按原不动产证书的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办理产权变更,但不协助买受人办理改变土地的权利性质和使用用途的手续。
4、本次拍卖的商铺,部分有承租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原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原合同续约期满,该房产的收益期限为买受人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次月。
5、本次拍卖的商铺,按现状每间作为一个标的,分间拍卖,部分商铺的布局存在无中间隔断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需封闭房间,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由两间相邻商铺的买受人自行协商承担。
6、本次拍卖的位于魏都区西大办事处建设路256号(人民路)6幢1层101号商铺(自东向西第一间),房屋中间隔断的拆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拍卖的商铺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的单独立户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日之前的水、电费由原产权人承担。
8、本次拍卖的不动产面积来源于河南合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豫郑合正评字【2023】第050117B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豫郑合正评字【2023】第050118B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拍卖成交后,实际面积以相关职能部门实际测绘为准确面积数。若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调不退,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方、拍卖人提出退还面积差额或其他补偿,委托方、拍卖人均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9、本次拍卖的商铺,成交后,不得从事餐饮、娱乐行业。
保证金转账户名: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智慧大道支行
账号:4105 0171 2845 0000 0328
转账时必须注明:“许CQJY-2023006”
许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374—2776936 15936335511 15565325623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374-3178755
许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