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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葛市委党校报告厅、多媒体教室、餐厅、学员宿舍3年租赁权拍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07 11:13:34 来源:本站编辑

                                               中共长葛市委党校报告厅、多媒体教室、餐厅、学员宿舍3年租赁权公告

项目编号:长产权拍字【202303

公司接受委托,现定于202312月15日10时在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5507),依法对位于中共长葛市委党校院内的报告厅、多媒体教室、餐厅、学员宿舍3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标的:

1、中共长葛市委党校的报告大厅(约660㎡)、多媒体教室(约264㎡)、餐厅(约240㎡)、学员宿舍(约892㎡)3年租赁权(详见:豫龙翼祥房(2023)估字第1122号报告书;房租按成交价三年均摊,一年一交。拍租佣金须一次性缴纳。起拍价:117858元/3年

1)、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租赁房屋的用途作为住宿和餐饮使用,仅能用于党校举办的各类主体班和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且举办的每个班次须经党校培训股审查同意符合上述要求方能举办。餐具及家具齐全,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现场清点造册后移交给承租方,合同结束后承租方须按清点的底册移交给委托方,且移交的物品能正常使用。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须添置物品的,有承租方自行购买,委托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为来党校培训的学员提供餐饮、学员住宿及培训场地管理服务,负责人员工资保险费用、餐厅原材料、客房日耗品、布草洗涤、卫生保洁、水电气、电视、空调、电脑等电器及配套设备的维护等支出。在服从党校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客房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须以成本价保障党校教职员工早、午餐,餐费由就餐人当场支付。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证载用途及《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房屋不得经营餐饮、宾馆(旅馆)、足浴(沐浴)、娱乐、网吧(咖)、汽车美容(维修、保养)、机电修配(加工)、禽畜(宠物)饲养等业态;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宗教场所、幼儿园、养老院及噪音和刺激性气味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及工程条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人需为党校提供后勤保障,完成好市委政府会议和市里党员干部的培训班工作,确保党校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服务内容:

① 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会务后勤保障服务。

② 来党校参加主体班培训的学员后勤保障服务。

③ 市直等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会务及餐饮等服务。

④ 学员公寓(客房)管理服务。

⑤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3).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4).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5).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卫生保洁、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10).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须明确租赁房屋业态(不得违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体注明。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业态。否则委托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1).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标的承租过程中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中名称如与承租人名称不一致,则《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须与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特别说明:

① 中标人在签订运营管理合同后尽快完成相关证照办理、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的购置安装等。

② 租赁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出借运营房产。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可无条件收回房产,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③ 中标人逾期未支付运营费用的,中标人按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如中标人延期超过30天仍未支付转让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 中标人须依法、诚信经营,在租赁合同签订3个月内在长葛市办理纳税登记,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中标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产并导致转让合同不能履约的,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⑤ 中标人须承诺配合经营资产所在地社区等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社会综治、市容管理、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⑥ 网络、电器维修和维护由承租人负责。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二、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三、有意竞买者在考察、咨询清楚后,须于2023年12月14日16时前,缴纳1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若不成交,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并于2023年12月15日拍租会开始前半个小时持能证明符合竞买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拍租会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拍租成交后须于5日内缴清全部价款。

、竞买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竞买人必须是会议服务类后勤服务经营企业,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会议服务和培训服务的内容

2、竞买人委派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组织大型会议的经历经验和具有餐饮行业管理三年以上业绩(含三年)。

3、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或转账(法人单位需从基本账户转账)递交

人: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葛农商行营业部

   号:1320 1001 8000 00552-0003

竞买人存汇款单备注部分填写说明:

此款为长产权拍字【202303号拍项目竞买保证金。

六、佣金及缴纳方式

本次拍租会标的的拍成交价均不包括5%的拍佣金。

报名地址:许昌市颍昌大道跨越酒店3楼  电话18539038885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

许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31207


附件下载:公告-(党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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