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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襄城县大食堂委托运行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襄城县大食堂委托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襄招标采购-202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通过委托管理,对餐饮营业设备和物料的规格提出符合其行业标准的配备方案,对室内外装修设计和布局提出符合餐饮标准的要求和合理化建议,负责产品的招商,产品的筛选、质量评定,商户工作人员的业前培训等内容;尽而导入全新的经营、管理和服务理念,推行先进的、科学的、适用的管理模式,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五)预算金额:襄城县大食堂委托运行管理服务项目:1540000.00元(其中54万元为前期筹建费只有一次,100万元为品牌运营费)。
最高限价:襄城县大食堂委托运行管理服务项目:1540000.00元(其中54万元为前期筹建费只有一次,100万元为品牌运营费)。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自管理公司进驻之日起开始12个月(一年)为双方合作期。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襄城县大食堂。
(八)分包:不允许
(九)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开标前)。
(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段电子产业园12楼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襄城县文昌路东段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4-8510505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85号3号楼13层03号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4-7553181
2020年04月14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