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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公资交〔2017〕17号 关于印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2 15:52:12 来源:本站编辑

 

公资交201717

 

 

关于印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部(科)室:

现将《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626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规程(试行)

 

一、受理进场登记(组织计划部)

(一)提供业务咨询。公开咨询电话,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专门人员,提供业务咨询,解释相关政策。

(二)核验进场资料。手续齐全即时办理;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1、工程建设项目提供:1)进场交易登记表;(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3)资金证明;(4)评审结论及预算审核报告书(财政投资项目);(5)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6)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合同;(7)代理机构选取情况说明等。

2、进场政府采购项目提供:1)进场交易登记表;(2)政府采购申报表;(3)委托代理协议;(4)代理机构选取情况说明等。

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提供:1)进场交易登记表;(2)医疗设备采购申请表;(3)委托代理协议;(4)代理机构选取情况说明等。

4、政府采购集采项目提供:1)政府采购申报表;(2)采购需求;(3)评审结论及预算审核报告书(如有)等。

(三)标前公示与专家论证。对技术比较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招标采购项目实行标前公示和专家论证制度(政府采购300万元以上的必须论证),由组织计划部根据项目情况指导招标人(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编制集采文件(政府采购部)

政府采购部与采购单位签订委托书并根据标前公示结果、专家论证意见和相关资料制作招标文件,实行三级审核(项目经办人制作招标文件并审核—部室副主任审核—部室主任审核),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单位持专家抽取表到信息部,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最终确认。政府采购部根据评标专家合理建议修改采购文件,采购单位签字盖章。

三、核验发布文件,组织提疑答疑(组织计划部)

(一)核验交易文件,发布交易公告。对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签章的交易文件(如须备案应备案)进行核验并安排交易场所时间,经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交易公告。

(二)组织提疑答疑。投标人在许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书面提出质疑(异议),由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代理机构制作回复意见进行答复(在平台提出的质疑,将回复意见报组织计划部核验后在平台答复;书面提出的质疑书面答复)。

(三)变更与澄清。招标人(代理机构)对已发布的交易文件内容需要进行变更或澄清的,应当制作变更公告,经组织计划部核验发布。变更与澄清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四、开标现场管理(开标服务部)

(一) 开标前。1、提前到达现场,检查并开启相关设备、设施;2、查看招标文件,了解开标议程及关键事项;3、查验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人员身份,没有到场的督促代理公司及时通知;4、按要求摆放台签,发放工作标识;5、指导招标人(代理公司)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引导投标人签到并在指定区域就座。

(二)开标中。1、提醒招标人(代理机构)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同时宣布截止开标时间共收到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开标(不足法定家数,应当场宣布废标);2、解密并打印投标保证金名单;3、监督招标人(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纪律并按开标议程进行开标、唱标,包括是否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核查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是否核实投标人员(项目委托人、项目经理)身份、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置投标人所提异议等;4、维持开标现场秩序,如有不良行为和特殊情况,进行记录、报告。(注:开标工作人员包括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做出有效或无效的判断处理。)

(三)开标结束。1、整理核验开标记录,并在唱标记录或开标签到表上签字确认;2、引导招标人到指定区域抽取评标专家,并通知评标专家抽取人员;3、引导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和开标资料及时送达评标区,并通知评标服务部;4、引导投标人到候标区等候;5、关闭开标设备,通知保洁人员打扫卫生,恢复至使用前状态。

注:产权、地产项目竞价活动现场由开标服务部指导管理。

五、抽取评标专家(信息部)

    (一)抽取前。抽取人员检查抽取设备及网络状况,告知各方抽取纪律,做好准备工作。

(二)抽取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专家抽取申请资料和经开标服务部签字开标记录(论证项目除外),在监督部门和项目经办人监督下,按程序进行专家抽取。特殊情况(专家库人员不足、异地抽取专家、选择性抽取专家等)须及时告知监管部门、部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并进行情况登记。

(三)抽取结束。待评标专家到齐或通知评标专家应到时间已到后,抽取人员打印密封完整的《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监督方、招标人、专家抽取人员三方签字确认,由抽取人员通过对讲系统告知评标服务部专家抽取完毕,领取《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抽取完成,抽取人员检查设备状况,关闭抽取设备,填写抽取情况记录。

六、评标现场管理(评标服务部)

(一)评标前准备。1、提前到达评标管理岗位,检查调试评审场所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查看招标文件,了解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指引代理机构将评标所需资料放至指定评标室;4、核验进入评标区域人员身份并做好出入登记;5、引导评标专家妥善保存随身物品后进入评标室等候评标。

(二)评标中。1、协同招标人按专家抽取名单核验专家身份,组成评标委员会,并选择确定评委会主任(负责人);2、监督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纪律、评标专家回避情形,要求评标专家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在指定区域独立评标;3、监督代理机构宣布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介绍项目情况和开标情况等;4、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引导其他人员离开评标室;5、通过监控系统监督评标现场秩序,发现不良行为记录,并协助监督部门及时提醒纠正;6、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有关投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解释或答复,如需与外界联系时应经监管人员同意后使用专用录音电话;7、指导服务人员通过专用通道送工作餐至指定区域。

(三)评标后。1、评标结束时,督促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进入评标室现场核查评标资料、评标报告等内容,检验内容为:(1)评标报告内容以及所附文件、表格是否完整、清晰;(2)无效投标人的原因及名单是否客观准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是否齐全;(3)评标报价和评分计算是否有算术错误;(4)涂改处是否有评标专家本人签字签名;(5)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2、引导代理机构发放评审费用;3、指导代理机构在指定区域封存所有开评标资料并复印制作中标公示所需相关资料; 4、发布中标公示前,对评标报告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核验,主要包括:(1)对评委认定投标企业废标的原因及理由进行核验,(2)对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排序进行核验;(3)对出具的评标报告内容完整性进行核验。若发现评标报告有问题,应督促招标人(代理机构)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补充纠正;政府采购项目,核验内容为: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客观分是否一致,每个评委的分项打分和汇总是否准确,所有评委打分汇总表是否准确;核验发现有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现场以补充说明的方式进行纠正;5、中标公示期满,启封评标资料,将所有资料移交交易见证部,其余资料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带离。    

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组织计划部)

(一)编制中标公告。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开评标资料和评标报告制作中标公告,并经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签章确认。

(二)发布中标公告。1、招标人(代理机构)向组织计划部提供经评标服务部签字确认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工程建设项目除外)、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中标公告(公示);2、组织计划部进行核对后经分管领导签字,招标人(代理机构)将中标公告(公示)上传至交易平台,组织计划部核验发布。

另: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确认情况,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认内容在2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经组织计划部核验、主管领导审定后发布。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采购单位向中标(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质疑投诉处理(监管科)

(一)监管科对接受的质疑投诉进行分转与处理。

(二)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质疑的,应在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进行答复,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

(三)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受理并进行投诉处理。

九、退还投标保证金(交易见证部)

(一)退还申请提交

1.交易系统线上退还项目:符合退还条件的,按规定时限在交易系统内提交退还申请,集中采购项目由政府采购部提交。

2.人工网上银行退还项目:符合退还条件的,相关部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及退款明细表》和有关资料至交易见证部。其中:集中采购项目由政府采购部经办人签字;地产交易项目由地产交易中心盖章;产权交易项目由拍卖机构盖章。(原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收取、未退还保证金,原相关经办人在保证金收据上审核签字)

(二)退还申请审核、退款

交易见证部负责所有项目保证金退还申请的审核、退款。

1、交易系统线上退还项目:在交易系统内审核,符合退还条件的,通过审核、退款;不符合退还条件的,说明原因,退回申请。

2、人工网上银行退还项目:审核退还申请资料,资料齐全、符合退还条件的,通过网上银行退款(经办人提交,负责人审核退款);不符合退还条件的,说明原因,退回申请。

    (三)保证金收退情况汇总及收退资料归档

交易见证部按业务类别(工程建设、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医疗采购、产权交易、地产交易),分类统计、汇总、上报保证金收退情况,妥善保管保证金收退资料。

    (四)保证金账户资料归档

    交易见证部按收退银行(中原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分类记账,确保账目完整、准确、清楚、查询便捷,并妥善保管账目资料。

    (五)保证金查询服务

交易见证部负责保证金收退有关规定及收退情况的查询服务。

    (六)国土交易竞买保证金利息上缴国库

国土交易竞买保证金在中心保证金专户期间产生利息按年度结算,上缴国库。(由银行核算利息,中心填写财政局提供的《一般缴款书》,银行划转至国家金库许昌市中心支库)

    (七)不予退还保证金上缴国库

不予退还保证金按年度结算,上缴国库。(中心填写财政局提供的《一般缴款书》,银行划转至国家金库许昌市中心支库)

如有保证金暂停退还、不予退还情形的,监管科发出《保证金暂停退还通知书》、《保证金不予退还通知书》,及时通知交易见证部,集中采购项目同时通知政府采购部。

十、交易资料归档(交易见证部)

(一)工程建设、分散采购、医疗采购、产权交易项目

1、前期资料:组织计划部负责整理资料、编制目录清单,公示期满后,送交易见证部查收。

2、开标、评标资料及结果公示:代理机构负责收集、整理资料、编制目录清单,开标、评标服务部签字确认后,送交易见证部查收。

3、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代理机构)送交易见证部备案。

4、交易资料归档:交易见证部按照档案整理的要求及时整理、装订、编制目录,所有资料采用盒装,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日期及册数。

5、档案移交保管:交易见证部填写《档案移交汇总登记表》,按季度移交至市档案馆保管。

6、交易资料查阅:确需查阅或复印进场交易项目档案的,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报经中心领导同意后办理。

(二)集中采购项目

集中采购项目交易资料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移交至市档案馆保管,提供查询服务。

(三)地产交易项目

地产交易项目交易资料由地产交易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移交至交易见证部,交易见证部移交至市档案馆保管。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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