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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8190号许昌市财政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备选库”项目
变更公告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备选库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日
三、 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采购需求”和“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2、招标内容:许昌市财政局选聘15家资产评估机构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备选库。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修改为“许昌市财政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备选库,按照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且经评审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全部推荐入库。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采购需求 ”和“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入库备选及提供服务的期限下方的表格”
中介机构名称 |
选聘数量(家) |
入库备选及提供服务的期限 |
资产评估机构 |
15 |
二年 |
修改为
中介机构名称 |
选聘数量(家) |
入库备选及提供服务的期限 |
资产评估机构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审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推荐入库 |
二年 |
3、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5家资产评估机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标的中介机构进入许昌市财政局中介机构备选库,具备接受委托参与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的资格,承担委托项目资产评估及其相关工作。”修改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入库,中标的中介机构进入许昌市财政局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具备接受委托参与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的资格,承担委托项目资产评估及其相关工作。
4、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31.2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全部内容修改为“根据采购需要、商务、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全部推荐入库;投标人不足3家的,视同本次招标失败。
5、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37.签订合同”增加“中标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许昌项目人员团队名单(在服务期限内该团队80%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固定,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将列入合同,并予以公示。”
6、招标文件“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评标标准 投标人业绩”中的“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企业改制评估、征收补偿、资产注入及划转、保障房安置划转、司法鉴定拍卖评估任务,每完成一项(包括同一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包组合)业务评估标的金额10000万元(含10000万)以上的项目加3分,最多得12分”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企业改制评估、征收补偿、资产注入及划转、保障房安置划转、司法鉴定拍卖评估任务,每完成一项(包括同一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包组合)业务评估标的金额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2.5分,最多得10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财政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374-2676166
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8687
许昌市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