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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公字〔2019〕59号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购置警用装备(二次)
评标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购置警用装备(二次)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9〕59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26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19年 9月 16日9:30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最高限价:572176.00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开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交付期限(日历天) |
1 |
郑州繁威科贸有限公司 |
560785 |
12 |
2 |
郑州摩登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15 |
|
3 |
郑州克安卡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10 |
三、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1 |
郑州繁威科贸有限公司 |
||
2 |
郑州摩登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
3 |
郑州克安卡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无 |
/ |
/ |
经查验,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不存在雷同现象,一致同意继续下一步评审。
四、评审情况
(一)通过符合性审查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无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郑州繁威科贸有限公司 |
2号产品(防弹头盔)未提供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测试实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7条符合性审查 |
2 |
郑州摩登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1号产品(防弹衣)未提供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测试实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7条符合性审查 |
3 |
郑州克安卡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1号产品(防弹衣)未提供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测试实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7条符合性审查 |
(二)评审结论
三家投标人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本项目废标。
五、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无。
六、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
无。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俊安(组长)、张军玲、周建中、李霞 、任世晓(采购人代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