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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廉洁过春节“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 2018-02-14 10:39:12 来源:本站编辑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廉洁过春节“十条禁令”

1、不得违规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和参加娱乐健身活动

2、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3、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刷、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等

4、不得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

6、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7、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车辆

8、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不得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聚会活动

10、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公务接待和饮酒有关规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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