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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15 14:35:13 来源:本站编辑

禹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不见面开标)

2.2项目编号:JSGC-SZ-2022070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本项目拟在车辆集中、交通量大的汽车站、停车场、医院、学校、机关以及商场、体育场、植物园、游园等场所等建设充电桩1693台,以及配建供电、智能化服务平台等附属设施,以满足禹州市近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本项目投资估算17724.99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2.4招标控制价:以最终财政评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2.5计划工期:24个月(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③保修要求:建筑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和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关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6其他要求

3.6.1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6.2 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 12051030 分(北京时间)。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0374-8080015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监督单位: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

4.3.1 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点击保函查询按钮即可查询保函办理状态,系统显示“您已设置使用投标保函,已绑定!”即为绑定成功,查看“文件下载”一栏,此时会出现保函文件下载按钮,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保函文件。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充电桩EPC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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