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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扒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18 16:21:00 来源:本站编辑

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扒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扒村环境整治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浅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扒村环境整治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SZ-2019195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扒村,工程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设备安装及配电、管道工程;设备基础、设备间、围墙、园路;污水、排水工程。

2.4招标控制价为:第 1标段: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环境整治工程

  : 贰佰柒拾叁万陆仟叁佰叁拾陆元捌角叁分

  写:¥2736336.83(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标段:禹州市浅井镇扒村环境整治工程

  : 贰佰捌拾万零捌仟叁佰捌拾肆元柒角整

  写:2808384.70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及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1标段: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环境整治工程

2标段:禹州市浅井镇扒村环境整治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6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7同一企业可以投两个标段,但同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以标段先后顺序为准。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10 14 8 30 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浅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先生  18803742369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0374-8258988

监督部门: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1255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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