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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扶运河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已经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411024-78-03-09115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00%自筹资金,招标代理公司为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许扶运河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
2.2 项目编号:Y2021GZ031
2.3 建设地点:鄢陵县西起梅榕大道,东至花博大道。
2.4工程概况:
许扶运河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总投资约2.3476亿元,从梅榕大道至花博大道全长3.25公里,净长2.5公里左右,景观带宽度90米,中间运河宽度16米,北侧城市次干道宽度7米(90米宽=34米左右景观+3米堤岸路+16米河道+3米堤岸路+27米左右景观+7米次干道)。许扶运河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总用地面积为25.033公顷,随运河景观同步建设有教育广场、健身游园、景观步道、廊道、给水、雨水、污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许扶运河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
建设内容包含项目投、融资、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包含施工期配合服务)、施工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二标段:许扶运河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监理。
监理内容包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项目合作模式
2.5.1投融资结构
投标人中标后,按照项目投资金额注资进招标人(或其实施机构)与中标人联合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及股权分配比例待中标后双方协商。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及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约定,根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足额注入资金。
项目合作期满,中标人将在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招标人(或其指定实施机构)。
2.5.2 中标人负责该项目投、融资、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包含施工期配合服务)、施工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资金足额到位。
2.5.3 招标人(或其指定实施机构)负责对项目用地进行政策性协调、对该项目实施进行监管并进行项目绩效考核。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涵盖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许扶运河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
二标段:许扶运河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监理。
2.8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100%;
二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100%。
2.9计划工期:
一标段:20个月(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
二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质量要求:
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设计深度、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两个专业可不为同一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2)具备建设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投资人或承担全部投资责任的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5136862024(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及公司名称)。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5日09时0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15993660699
代理机构: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15136862024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银行保函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真实合法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7.2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