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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2019]052号襄城县回民村棚户区、三里沟村棚户区改造室外工程设计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10 15:43:22 来源:本站编辑

一、招标条件

襄城县回民村棚户区、三里沟村棚户区改造室外工程设计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人为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Z[2019]052号;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回民村棚户区地点位于襄城县迎宾路以南,紫云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北,首山大道以东。三里沟村棚户区(城中村)地点位于襄城县汝河以北,迎宾路以南,青云路以西,紫云大道以东。本项目为襄城县回民村棚户区、三里沟村棚户区改造室外工程设计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第一标段。

2.5 设计周期:第一标段:40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本标段为襄城县回民村棚户区改造室外工程设计项目,投资额:660000.00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3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并提供报名时间内网站截图为准)。投标人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并提供报名时间内网站截图为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河南省投标企业提供)网站(http://www.credithn.gov.cn/)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并提供报名时间内网站截图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不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7319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襄城县八七路东段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4-8399895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经二路瀚海璞丽中心A1106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话:18903858869

 

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71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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