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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0263许昌市魏都区汉风路(Y004)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11 15:16:28 来源:本站编辑

许昌市魏都区汉风路(Y004)道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天宝路-永昌路)(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魏都区汉风路(Y004)道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天宝路-永昌路)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0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20263

2.2项目概况:计划总投资为40248.5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8583万元,最终以经评审的结算价为准;地点南起天宝路,北至永昌路;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长度1.9公里。建设标准为市政次干路,宽40米,设桥梁一座,上跨再见三国水域,桥梁一跨跨越河道,桥跨长度80m,桥梁在两侧河堤设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桥梁等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汉风路Y004道路建设项目(天宝路-永昌路)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汉风路Y004道路建设项目交通、照明施工

第三标段:汉风路Y004道路建设项目(天宝路-永昌路)监理

2.4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桥梁)及道路、雨水、污水、桥梁(含亮化)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设备采购及供货、安装、工程保险,系统调试及验收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第二标段: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道路交通、照明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供货、安装、工程保险、系统调试及验收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第三标段:汉风路Y004道路建设项目(天宝路-永昌路)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5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后期经财政评审工程造价的百分之百(100.00%)

二标段:后期经财政评审工程造价的百分之百(100.00%)

三标段:后期经财政评审审定费用的百分之百(100.00%)

2.6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60日历天)

第二标段:150日历天

第三标段:随施工工期

2.7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第二标段: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第三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及主要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

第三标段: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②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均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201911日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至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3.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户:hn_bxcz@163.com (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及公司名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150830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四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

    址:许昌市天宝路666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50562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891678  13526422345

 

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01211

 

 

 




附件下载:(12.9定稿南)EPC项目施工文件-一标段
                 (12.9定稿南)EPC项目施工文件-二标段
                 (12.7定南)EPC项目监理文件--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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