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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0100许昌市总工会许昌市职工活动用房(职工之家)室内外装修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30 23:46:21 来源:本站编辑

XCGC-F2020100许昌市职工活动用房(职工之家)室内外装修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职工活动用房(职工之家)室内外装修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20100

2.2项目名称:许昌市职工活动用房(职工之家)室内外装修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3建设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以南,东临魏武大道,西临许昌市疾控中心,南至莲城大道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546.99㎡,地上建筑面积35485.56㎡,地下建筑面积9061.43

2.5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完成该项目的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并通过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包括竣工图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标段划分)

2.7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室内外(主楼、两个副楼)装饰装修工程及职工健身苑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①室外外墙及亮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玻璃幕墙、真石漆外墙、石材幕墙、外墙亮化、屋面钢架、阳光雨棚等;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公共接待区域、职工培训室及网络教室、职工公共活动区域、办公室、职工宿舍用房、职工餐厅、地下停车场其他区域等部分的装饰装修;③职工健身苑墙体亮化工程。

第二标段:园区室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园区室外包含的海绵城市工程,景观绿化,道路围墙、室外管网(给排水、雨污水、暖气、天然气)、强电、公厕、健身及文化广场、室外亮化及室外智能化等设计及施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项目投资概算:117692700

第一标段概算:101948100

第二标段概算:157446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缴纳的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由投标人缴纳的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6.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应当具备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对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市政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园林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缴纳的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由投标人缴纳的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6.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7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8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应当具备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对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户:18638645514 (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及公司名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6   2     8  30  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     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许昌市总工会

地址:许昌市毓秀路与平安巷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0374376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

联系人:张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22102  13783462668                                                                               

    2020   3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6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7.3 有多轮报价的,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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