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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9240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许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人工湿地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人工湿地工程已经魏都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19)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19240
2.2、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为3505.10万元,通过生态措施新建人工湿地面积4.47 hm2,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进一步净化,处理规模 1 万 t/d,在湿地进水全水质到达地表IV类水标准的情况下,出水全水质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本项目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人工湿地”。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人工湿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许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人工湿地工程工程总承包监理
2.4、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结论
2.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3个月;
第二标段:同工程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2.6、招标范围: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勘察(地形图、地勘)、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供货、安装、工程保险,系统调试及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3.3、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 8 时 30 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地址:许昌市天宝路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0374-5056671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万象春天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3746989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