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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S2018006号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局“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已分别经许县发改审批【2016】55、56、57、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防洪评价(含勘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S2018006
2.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境内
2.3工程概况:许昌县清潩河关庄闸下游河流整治工程包括:自然驳岸工程3㎞、水质净化工程0.5㎞、地形塑造工程1㎞、沉水植被恢复工程1.5㎞;许昌县清潩河泘沱闸上游河段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包括:耐污性型水生生物功能群构建工程1㎞、恢复型水生生物功能群构建工程0.6㎞、稳定型水生生物功能群构建工程1.4㎞、演替型水生生物功能群构建工程2㎞;小泥河、灞陵河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小泥河016乡道到桃园武桥段)包括:生态河床工程、微生物/植物工程、水生生物功能群构建工程、护岸工程、防护林工程;清泥河河道整治工程(清泥河寇庄村至小泥河口段-小泥河016乡道至东羊圈村段)包括:水质净化工程3.5㎞、水生生物功能群构建工程4.5㎞、自然生态护岸工程8㎞、河道防护林工程8㎞、河道建筑物工程水闸1座;许昌县清泥河水生态修复(恢复)研究示范基地:许昌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与宣传教育区、河道生态强化净化区、河道生境改善与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区、湿地植物培育展示与游赏休闲区。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标段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监理服务;
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招标内容为: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并按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九个标段。
一标段:小泥河、灞陵河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小泥河016乡道到桃园武桥段)
二标段:小泥河、灞陵河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灞陵河寇庄村至小泥河口段-小泥河桃园武桥至碾桥闸段);
三标段:小泥河、灞陵河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小泥河碾桥闸至东羊圈村段);
四标段:建安区清潩河关庄闸下游河道整治工程;
五标段:建安区灞陵河(清泥河)水生态修复(恢复)研究示范基地;
六标段:建安区清潩河泘沱闸上游河段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
七标段: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标段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监理服务;
八标段: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防洪评价方案编制(含勘察);
九标段: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1607039.91元;二标段:10083601.30元;三标段:4660437.32元;四标段:3014579.86元;五标段:4061854.20元;六标段:4151417.23元;七标段:294829.09元;八标段:62.47万元;九标段:27万元。
2.7计划工期:
1-6标段:100日历天;
第7标段: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第8、9标段:1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投标企业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同一项目管理团队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取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资质要求:
第1-6标段:
(1)投标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7标段(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第8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行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第9标段: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三星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
3.4各个标段投标企业上述信息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需提供网页截图);
3.5投标企业被委托人(网上报名联系人)和项目经理需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网有备案信息,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五.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9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联 系 人:侯东锋
联系电话:15037428571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东段天宝盛世花园14#楼
项目联系人:韩加冰
联系电话:0374—5051770 15936354876
许昌市建安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