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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交建[2020]GZ033号长葛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24 15:57:15 来源:本站编辑

长葛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及供水管网建

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20]GZ 033

2.2项目名称:长葛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葛市黄河路以北,外五路以东,第三水厂院内及城区管网,水源选用南水北调引丹江水。

2.4项目建设内容:1、南水北调配套水厂二期设计规模 8.0 m³/d及相应配套管网工程;2、城市规划区供水管网铺设及升级改造工程,铺设管网长度约99公里;3、城市供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项目投资估算:一标段:34673.51万元  二标段:242.71万元

2.7标段划分:

一标: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二标: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工期要求:

一标:初步设计周期为: 45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周期为: 4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 300 日历天。

二标:监理服务期限:同工程总承包服务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至少包含给水工程);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与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2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下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图纸下载(如有):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户:13213352233(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及公司名称)。

5.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7319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及《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6011010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3213352233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
、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6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长交建【2020】GZ033号--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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