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业务电话| 常见问题
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0374-2968718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 长葛市 » 正文

长交建【2020】GZ029号长葛市增福湖森林公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25 10:41:48 来源:本站编辑

长交建【2020GZ029号长葛市增福湖森林公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增福湖森林公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已由长葛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葛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全过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葛市增福湖森林公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长交建【2020GZ029

2.3 建设地点:长葛市增福湖

2.4 项目总投资概算:约5000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增福湖森林公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二标段:增福湖森林公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全过程监理。

2.6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6.1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4万平方米,包括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林木栽植、景观道路、铺地、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电力等。(不限于)

2.6.2:招标范围:

一标段: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售后服务等。

二标段:全过程监理。

2.7 计划工期:18个月;

2.8 质量要求:

2.8.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2.8.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和能力: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等相关内容,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5)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视为投标资格未满足投标要求。

3.1.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7年、2018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联合体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

3.1.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1.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1.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二标段:

3.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

3.2.2 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2018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2.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 300/套,售后不退。

5.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415日上午10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18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6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葛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37157065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2399300318637418007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智慧大道亨源世纪广场1号楼401室。

9.特别提示:

9.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9.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增福湖EPC项目招标文件(一标段).doc
附件下载:增福湖EPC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二标段).doc
关 闭
技术咨询QQ
双随机一公开
在线质疑投诉
意见建议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