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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许昌市市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 进场提交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资料

1、许昌市市直政府采购备案表;

2、许昌市市直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协议(见附件1);

3、评审结论及预算审核报告书(如有);

4《项目采购需求提交说明》(见附件2);

5本采购项目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以上材料齐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版(邮件名设为“**单位**项目采购需求提交资料”)发送至中心业务二科。电话:0374-2968687,邮箱:xcszfcg@163.com

二、注意事项

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合同文本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 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履约验收方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文本应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如收取履约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并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4)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合同文本应当经采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审定。

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1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要求,第三类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应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日。

2)征求意见期间,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提出建议或修改意见,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视情况对需求予以修改和完善。

3、采购公告、开标信息查询

 

采购人确认招标(采购)文件后,招标(采购)公告于2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等网站发布。请采购人自行在网站查询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具体事宜请联系开标评标科(电话:0374-2962710)。


附件下载:附件1:许昌市市直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协议.doc
附件下载:附件2:项目采购需求提交说明.docx
附件下载:附件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模板(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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